我市完成推行河长制2017年度任务

05-25 11:07   孝感日报   黄华

我市完成推行河长制2017年度任务

获评省级验收优秀等次

  23日,记者从2018年度全市河长会议暨河(湖、库)长制工作联席会议获悉,在市、县两级党委、政府的共同努力下,我市高标准完成了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2017年年度任务,得到水利部检查组高度肯定,在省级验收中取得优秀等次。

  2017年是我市全面推进河(湖、库)长制工作的起步年。在各项工作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我市自加压力,科学制订实施方案,于去年8月实现河(湖、库)长制工作体系全覆盖,将全市892条河流、列入省政府保护名录的31个湖泊和注册登记的453座水库全部纳入推行河长制工作管理范畴,在中央六大任务的基础上增加了修订河湖库管理保护规划、确定河湖库保护名录、落实河湖库管护责任主体三项任务,形成符合孝感实际情况、具有地方特色的九大任务。

  四级河长体系已初步建立。我市于去年8月完成市、县、乡、村四级河长设立工作。设市级第一总河长1人,总河长1人;县级第一总河长8人,总河长10人;乡级总河长108人。设市级河(湖、库)长13人,县级河(湖、库)长155人,乡级河(湖、库)长1000人,村级河(湖、库)长3099人。机构设置和工作制度逐步完善,市河长制办公室正式成立,市级配套制度初步建立,制定了河长会议、信息共享、信息报送、工作督查、考核问责与激励、工作验收等6项制度。

  截至去年11月底,各县市区全部完成制度建设任务。同时,各项基础工作有序推进,各级河长认真履职,河长巡河、护河工作全面展开。在日常监管、维护上,目前全市已落实村级保洁员、管护员2420人。

  此外,我市在工业集聚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城市污水处理、黑臭水体治理、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等方面均较好完成了相关工作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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