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发挥金融撬动作用
——我市出台新政为实体经济发展赋能
实体经济根深蒂固,金融才能枝繁叶茂;金融与实体经济循环通畅,实体经济才会活力四射。
为进一步发挥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能力,抢抓孝感发展"黄金三年"机遇期,上月中旬,我市出台《市人民政府关于金融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力促全市实体经济提质增效。
鼓励企业上市挂牌——
上市公司被喻为国民经济“脊梁”,对于区域实体经济而言作用举足轻重。
《意见》提出,鼓励企业在主板上市(含中小板、创业板、境外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对上市成功企业给予500万元补助;鼓励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对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企业,给予110万元的补助。
上市企业再融资资金70%投入本市实体经济的,投资达到2亿元的奖励50万元,超过2亿元的,每增加1亿元再奖励10万元,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票据、资产证券化等成功融资的,按照每期债项规模的0.5‰予以补贴,单个企业每期债项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加大贷款贴息力度——
融资难、融资贵是制约企业发展的刚性瓶颈,该如何因地制宜有效破除?
《意见》引导银行给予贷款资金支持,对我市重点企业、大型企业、龙头企业和产业链条中关键性企业,在工业投资、技改提升、科技创新、品牌创建、市场开拓等方面通过“集合贷”“增信贷”“助保贷”等形式给予贷款资金支持。
对市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企业贷款,由财政按照银行实际发放贷款利息总额的50%给予贴息,单个项目贷款贴息年限最长不超过3年,累计贴息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支持企业并购重组——
并购重组是提升企业自身竞争力的捷径所在。《意见》规定,对重组外地上市公司并将重组后的上市公司迁入我市的本地重组方,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
对收购本市企业的,在兼并重组完成后,对地方经济贡献增量部分,按照我市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给予支持。对兼并重组我市困难企业,按其重组当年承担被重组企业的银行实际贷款的同期银行利率给予5%的贴息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为对贫困地区实体经济发展给予一定倾斜,《意见》还要求,对外地企业搬迁至我市贫困或者注册地在贫困地区的,根据企业规模,一次性奖励20至50万元,并按照我市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给予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