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从市检察院驻南新社区扶贫工作队获悉,该队所在帮扶村村民收留的一只受伤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已转交孝昌县森林公安局,治愈后将放归自然。驻村工作队员和村民联手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得到了森林公安的充分肯定。
6月5日下午,市检察院驻南新社区扶贫工作队员在走访农户时偶然间得到一个信息,该村下王湾贫困户王立勤前几天在自家门前“收留”了一只受伤的猫头鹰。工作队员知道,猫头鹰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大多数种类几乎专以鼠类为食,是重要的益鸟。工作队员在核实信息真实性后,立即向孝昌县森林公安局报警。
接警后,森林公安民警在驻村工作队队员的带领下来到王立勤家,经过现场查看确认,受伤的小鸟确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猫头鹰,脚部受伤,需要及时进行救治。出警的孝昌县森林公安民警决定将其带走进行下一步救治,治愈后将放归自然,并对市检察院驻村扶贫工作队员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和村民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给予充分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