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遭遇强收“餐位费”
云梦工商依法查处餐厅不合理收费
只有6个人进餐却被强行收取了12人的包房“餐位费”,云梦县一消费者在槐荫论坛发帖讲述自己的“窝心”遭遇。7月19日,工商部门根据网帖线索查处了这起侵害消费者权益案。
原来,6月30日晚,该消费者带着孩子与朋友一行6人来到预定好的某餐厅包房进餐,结账时,却发现额外加收了24元“餐位费”,询问服务员才得知,这间包房能容纳12人,所以哪怕实际进餐人数只有6人也须按12人收取“餐位费”。消费者质疑该收费不合理,该餐厅仍坚持收取。
发现这一线索后,云梦县工商局城北工商所迅速展开调查。经查,该消费者网帖反映的情况属实。经工商部门调解,该餐厅经理向消费者道歉并退还了24元,并表示会立即整改,不再收取“餐位费”。
“下一步,我们还将对该餐厅涉嫌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进行立案查处。”城北工商所张建安所长表示。“作为消费者,要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根据新修订的《湖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餐饮业经营者应当免费提供符合质量标准和卫生条件的餐具,不得设定最低消费额,不得拒绝消费者自带酒水,不得收取开瓶费等不合理费用。’消费者面对不合理收费时要记得保存消费凭证,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