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孝昌县民政局围绕困难群众需求,充分发挥部门协调机制作用,统筹相关部门救助资源,县民政局、扶贫办、卫计委采取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纳入建档立卡以及精准扶贫医疗保障政策等措施,为救助对象提供多样化、个性化精准服务。
建立服务平台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 2015年,孝昌县被民政部确定为“救急难”综合试点县,被孝感市民政局确定为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标准化建设试点县。运用湖北省社会救助信息系统,实现社会救助管理机构县、乡全覆盖,村(社区)为补充的三级救助服务网络。印发《孝昌县“救急难”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建立“救急难”部门协同配合和发现机制,央企中国铁路物资总公司对口支援孝昌县,积极参与“同舟工程——中央企业参与‘救急难’行动”项目实施,每年安排资金5万元,参与“救急难”行动。
孝昌县印发《孝昌县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规范》,全面启动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依托乡镇原有的便民服务大厅,成立乡镇社会救助服务中心,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服务窗口。自2015年起,实行社会救助网上申请、审批后,把法定程序嵌入信息平台,把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前移至乡镇社会救助服务中心,规范网上申请、网上审批标准流程,基本实现低保、农村五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网上审核审批,切实打造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的绿色通道。
创新救助机制确保困难群众救助有方 家住孝昌县季店乡的小周今年19岁,2017年高考被武汉某高校录取。入学后,因感身体不适到武汉某医院检查患恶性淋巴瘤,预计治疗费用80多万元,家庭无力承担。2017年9月-2018年4月治疗费用已达50多万元,后期需做干细胞移植,其姐姐自愿提供干细胞并配型成功,治疗费用需40万元。小周家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因学籍姓名与户籍姓名、身份证不一致,2017年患病后,只能享受武汉市学生医疗保险政策。为减轻家庭医疗费用负担,2018年4月,小周家在网上发起“轻松筹”,筹集医疗费用5万多元。该县民政局通过“轻松筹”得知小周的情况后,按程序给予临时救助6300元,给予医疗救助5000元;并协调解决其身份证信息问题,县扶贫办将其纳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享受基本医疗、大病保障、医疗救助、大病补充保险等精准扶贫医疗保障政策;协调教育部门落实教育助学政策;该县民政局将其家庭纳入农村低保给予重点救助,每月发放保障金1022元。
2017年1月,孝昌县成立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17个部门和14个乡镇(区)分管领导为成员的工作专班,定期研究城乡低保、困难群众、特困人员、孤儿和监护缺失的未成年人、贫困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困难优抚对象等各类群体基本生活保障问题。结合精准扶贫生活保障政策兜底和健康扶贫工作,县政府组织召开协调会议十多次,统筹部门及社会各类救助资源,启动“救急难”工作,研究解决急难型和支出型家庭生活困难和医疗困难问题,重点解决一批急难个案。
“为更好发挥协调机制作用,我县正在起草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联席会议议事制度和议事规则。”该县民政局局长汪晓琳介绍说,对突发性困难,要优化办理机制,简化程序,及时救助,切实提高救助时效。积极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救急难”,实现政府与社会接力救助。还要注重发挥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在“救急难”中的作用,营造“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的良好社会氛围。
加大救助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受助有效 孝昌县出台《孝昌县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实施办法》,把临时救助分为急难型困难、支出型困难和其他特殊困难三种形式,救助标准综合考虑困难类型和困难程度,按照家庭困难人数、最低生活保障月保障标准和需要救助月份确定,对遭遇困难的家庭(个人)年度内可一次性救助12个月。进一步规范临时救助审核审批程序,积极推行社会救助“放管服”改革,把临时救助审批权限下放至乡镇,缩短审批时限,切实解决好困难群众突遭急难造成的临时生活困难。全面落实临时救助制度,今年孝昌县已下拨临时救助资金260万元。目前,救助1623人次,支出救助资金170.6万元,切实做好“救急难”工作。每年元旦、春节两节期间,开展困难群众走访慰问活动,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增发一个月保障金作为节日慰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