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李新 通讯员付东阳)“太谢谢你们了,要不是你们,我的摩托车就找不回来了。”8月14日,一男子小徐来到大悟县刘集派出所认领自己被盗的摩托车时,感激地对民警说。
8月14日上午,大悟刘集派出所接到群众举称,在刘集镇迎宾大道停着一辆白色摩托车,停在此处好几天未动。民警接警后赶到现场,为安全起见,民警将车推至派出所后,查找车辆识别号和发动机号进行搜索,发现该车辆编号与河口镇一辆被盗摩托车相似。民警立即联系河口派出所,通过河口派出所提供的案件资料,核查比对后,确认该白色摩托车为被盗的摩托车。
经查,7月14日,受害人小徐将自己的一辆白色平板摩托车停放在河口一小区楼梯间内被盗,被盗摩托车价值8000余元,随后他到当地派出所报案。小徐没想到一个月后被盗的摩托车还能“失而复得”,他连声感谢办案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