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财政局“四个全面”落实健康扶贫政策

09-19 16:39  

一是全面实行“一免两降四提”政策。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全额补助,免费参保。降低农村贫困人口住院起付线标准,县域内一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降低100元,二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降低200元,三级医疗机构起付线标准降低500元;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起付线标准降至5000元,一个保险年度内,农村贫困人口多次住院只扣一次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金额。农村贫困人口县域内住院治疗基本医疗报销比例在规定的支付比例基础上提高5%;农村贫困人口大病保险各费用档次赔付比例在规定的基础上提高5%;大病保险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提高到40万元;门诊特殊慢性病和门诊重症疾病待遇提高至80%。

二是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免收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个人费用政策。我市农村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基础服务费由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和医保基金共同承担。对签约农村贫困人口实行高危人群和普通慢性病患者分类管理,提供公共卫生、慢性病管理、健康咨询和中医干预等综合服务,为已经核准的慢性病患者制订个性化健康管理方案。

三是全面落实农村贫困人口补充保险兜底待遇。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积极调整支出结构,统筹资金8463万元,支持建立完善我市健康扶贫政策体系,大力支持我市贫困县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为农村贫困人口购买商业补充保险。对农村贫困人口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和医疗救助后,仍未达到健康扶贫医疗保障目标任务标准的,给予兜底保障。

四是全面推行健康扶贫“一站式”结算服务。全市投入资金500万元,联通卫生计生、人社、民政、扶贫部门经办网络,建设“一站式、一票制”信息交换和即时结算平台。全面推进农村贫困人口“先诊疗后付费”,优化贫困人口就医结算服务,推广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补充保险在定点医院通过同一窗口、统一信息平台完成“一站式”结算,贫困患者只需支付自负医疗费用,减轻贫困人口跑腿垫资负担,极大地方便群众,提升他们的获得感、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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