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心!又有人冒充燃气公司工作人员收费安装燃气检测装置

10-23 09:17  

近日,对大悟县公安局移送审查起诉的一起涉众型诈骗案件,大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进行了审查,并提起公诉。

案情

  2018年3月,被告人蔡某某以200元定金骗取付某某的房屋租赁合同,用该合同在大悟县工商局注册登记“大悟县嘉燃燃气设备经营部”,私刻印章、制作工作证、购买工作服、印刷“通知”、购买“永康”牌可燃气体探测器,伙同被告人徐某,采取先在居民楼张贴“要求统一收费安装燃气检测装置,用户给予配合”的“通知”。

  后冒充大悟县天然气公司工作人员进入被害人家中,使被害人误认为是大悟天然气公司的统一安排,骗取胡某某、柳某某、刘某某等50名被害人购买安装“永康”牌可燃气体探测器,共获利14399元。

  该案承办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首先对全案案卷进行审查,然后与助理各司其职,对案件事实和证据进行快速细致审查,针对50多名被害人将案件证据逐一梳理核对,针对影响案件定性的焦点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在证据上加以锁定,确保了案件定性准确、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并在最短的时间内起诉至大悟县法院。

检察官提醒

  本案中被告人首先在小区张贴“通知”先入为主, 利用与正规天然气公司类似的标识、 服装混淆视听,再利用被害人“花小钱买平安”的心理,成功骗得50余名被害人的钱财。骗子的手段再高明也会有漏洞,建议小区物业对在小区张贴广告人员加以辨别制止,居民要增强防范意识,仔细甄别,避免落入骗子的“套路”,各部门加大源头治理,加大对骗子的打击力度,提高群众尤其是空巢老人、留守妇女等特殊人群的防骗能力。

作者丨钱伶俐

来源丨大悟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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