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落实禁止环保“一刀切”

11-08 10:03  

孝感网讯   (记者黄华   通讯员章婷婷   谢荔草)   近日,我市印发了《关于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的通知》,明确规定了我市禁止环保“一刀切”行为有关事项。

《通知》强调,对于依法依规取得施工许可的各类建筑、道路、市政等工程项目、具有合法手续的餐饮、洗涤、修理等生活服务业、符合法律规定且具有合法手续、符合环保要求的养殖业、具有传统优势且分布相对集中的地方特色产业、对于工业园区及合法企业、合法、合规、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采石采砂采矿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工措施。对于没有合法手续,企业环境污染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依法依规查处到位。对需要进行行业专项整治的,应制定整治方案,加强政策配套,有序推进工作,不得简单采取大面积停工停业等措施。对于达不到环境保护日常管理要求的园区或企业,环保部门要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园区或企业在规定时间内整改达到环境保护日常监管要求;对于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企业,在依法查处的同时,要指导企业制定整改方案,督促整改,不得以停工代替整改;对于严重违反法律法规,严重污染环境,且短期内整改难以消除对环境严重污染的,确需停工整治的,须经环保部门重大事项集体讨论机制讨论决定后,方可责令企业停产整治。在城市管理上,对于违法建设问题,属存量违法的,制定计划,分步实施拆除;属新增违法的,及时制止并坚决拆除。对于占道经营、路边烧烤的问题,按照疏堵结合、规范有序的要求,主干道严管、次干道严控、背街小巷规范,还可实行划区域集中经营管理。

据悉,我市将对顶风实施环保“一刀切”,搞突击式、运动式环保整治行为,对应付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造成恶劣影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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