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这个司机真胆大无证驾驶还醉驾
孝感台记者 方灵 通讯员 徐国平 李太峰
【口导】通常情况下,交警多半选择在夜晚,而很少在白天查酒驾。这不,有些司机朋友认为白天喝点酒,开车上路不会有什么事,那么事实情况到底怎么样呢?一起去执法现场看看吧。
【正文】前两天中午,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一大队南大中队民警在辖区星河天街路段设卡查酒驾。大约12点半左右,一辆车牌号为鄂LLQ开头的小型面包车企图冲岗,几名民警合力将该车拦停下来,对司机进行了酒精含量检测。
【同期声】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一大队南大中队中队长 祝进强 当事人吹气(结果)达到127mg/ml,涉嫌危险(醉酒)驾驶。
【正文】据介绍,该车司机姓刘,湖北大悟人,常年在孝感城区打工。经过民警的调查核实,刘某除了涉嫌醉驾外,还属于无证驾驶逾期未年检机动车,早在2年前,他也因同样的交通违法行为被交警处罚过。
【同期声】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一大队南大中队中队长 祝进强: 2016年1月19号因为套牌车、无证驾驶和饮酒被我曾经拘留过,这是16年的事,所以他下来后,对他印象特别深。
【正文】短短两年时间,刘某两次交通违法,而且都是酒后驾驶无证机动车。除了侥幸心理作怪,认为交警白天不会查酒驾外,更主要的原因还是刘某法律意识淡薄。
【同期声】司机 刘某:我没有杀人、强奸、盗窃,我知道我触犯了法,但是我没有违法,你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我只是违反《中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但是我没有去犯法,我只是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你这是狭义的理解,杀人放火就是犯法,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也是犯法,对!
【正文】为了进一步确定证据,民警还把刘某带到附近医院抽血,经过鉴定部门的检测,刘某血液中的酒精含量达到了91.5mg/ ml ,达到醉驾标准。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民警依法对刘某无证驾驶逾期未年检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处以行政拘留15日,罚款2200元的处罚。对于刘某涉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同期声】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一大队南大中队中队长 祝进强:我们按照《刑事诉讼法》109条,我们对他进行刑事诉讼,拘役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处罚),他是屡教不改人员,我们建议对刘朋从重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82条,对刘朋进行刑事立案侦查。
【正文】面对民警的处罚,刘某起初不是很理解,后来经过民警的宣传教育,他对于自己的交通违法行为,悔恨不已。
【同期声】司机 刘某:你没有驾驶证,怎么还在开车?我在学,我报名了,无证驾驶,不能开车,你不知道?我知道。我说的意思是没有下一次,你懂吗?喝酒后不能开车,你知道吗?我知道啊!那你承认自己错了没有?错了,我该(接受)罚款、拘留是拘留,我没办法,我承认了,那你下次再会不会再犯?不会,不会。
【编后】目前该案件还在进一步审理中。说实话,这个酒司机幸好被交警查到,不然的话,他本人没有正当职业,又是无证,驾驶的还是未年检的车辆,一旦酿成交通事故,吃亏的还是他自己。所以在这里,《生活帮》再次提醒大伙,不要心存侥幸,无论何时何地,都要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切忌拿自己的生命当儿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