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进一步强化学习,提升服务意识。全体党员干部职工要准确把握当前廉政建设的形势和任务,自觉加强学习,提高政治站位,规范自身言行,增强自律能力、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及服务广大群众的自觉性,努力提升服务意识。
二是进一步强化工作纪律,提升服务质量。不动产登记工作人员要以“热情、规范、高效、廉洁”为服务宗旨,将纪律和规矩摆在突出位置,严格管理,规范登记行为。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规定程序开展不动产登记,不得随意扩大登记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暗箱操作,以“加急”、“特办”等名义违规开展有偿服务。
三是进一步强化作风效能,提升服务水平。不动产登记要切实简化办事手续,规范精简申请材料,确保顺畅的内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各个业务股室(单位)、各环节业务流程的配合衔接;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实现“信息多跑路、群众少跑路”,切实为群众和企业提供更为便捷的服务。严格履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告知制、AB岗工作制、服务承诺制和责任追究制。
四是进一步强化防患廉政风险,提升服务公开化。要结合实际,坚持问题导向,对关键环节、关键岗位,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进一步加大办事流程公开力度,增强工作透明度,杜绝主观、人为因素,主动接受各界监督。
五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落实,提升服务透明化。不动产登记中心主要负责人要带头遵守法律法规,带头执行廉洁履职规定,真正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牢牢守住底线,做好表率、当好示范。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担当,层层落实廉洁履职责任,让手中的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是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提升服务畅通化。做到令行禁止、按章操作,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落实好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开展各类问题的自查自纠。畅通并拓展信访举报、情况反映渠道,对发现的纪律问题,投诉问题,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决严查到底,对查实违纪违规的,绝不姑息迁就,切实做到“不回避、不徇私、不护短”,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