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摸清家底,全面掌握社有资产状况,市供销社启动社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
一是明确清产核资工作范围。此次清查范围包括市供销社历年形成的积累(主要指本级及直属企业全部净资产、改制企业清算后的剩余净资产以及市供销社机关固定资产)、对企业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收益、项目资金形成的持有和管护的资产以及依法认定为市供销社所有的其他权益。
二是明确清产核资工作责任。成立清产核资工作专班,同时聘请会计事务所专业人士从事此项工作,集中主要精力,着眼于摸清“家底”,切实抓好此次清产核资工作。
三是明确清产核资工作步骤。此次社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从2018年11月正式启动,预计2019年2月完成。清产核资工作要严格按照账务清理、资产清查、资产核实、结果确认的步骤进行,资产清查及核实情况要逐项公示,主动接受机关干部群众监督,确保规范运作、阳光操作。
四是明确清产核资步工作纪律。开展社有资产清产核资工作,是加强社有资产管理重要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对于摸清家底、明晰产权、盘活资产、规范管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清查过程中,严禁走过场,弄虚作假,一经查实,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