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网讯(记者 宁波 通讯员 周皓)3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国家统一部署和省文件要求,从2018年1月1日起,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提高至每人每月103元。
上月,我市为70.04万城乡居民补发了17386万元的基础养老金,提前全面完成了今年的提标调待工作,让广大城乡居民及时感受到了党和国家政策的温暖。
此次待遇调整是我市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标准第三次提高。2012年实施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时,为每名60周岁以上的参保城乡居民每月发放了基础养老金55元,2014年7月,将城乡居民基础养老金作了第一次调整,提高到每月70元;2017年1月,基础养老金进行了第二次调整,提高到每月80元。
人社部门提醒广大城乡居民,根据自己的经济情况,尽量选择较高缴费档次、坚持长时间缴纳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加大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资金积累,“长缴多得、多缴多得”,最终提高自己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