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风政风热线】孝感银监分局的主要工作职能是什么?你想了解吗?

©原创   12-27 10:02  

本期的嘉宾是:孝感银监分局副局长 董素华、孝感银监分局办公室主任 肖卫平,他们就银行业发展和银行业监管工作等方面的问题作了交流和解答。

    孝感银监分局副局长 董素华

    孝感银监分局办公室主任  肖卫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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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感银监分局的主要工作职能是什么?

董素华:孝感银监分局是原中国银监会在孝感的二级派出机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上级授权履行职责,概括而言就是“五权”,即行政许可权、现场检查权、延伸调查权、信息披露权和行政处罚权。除此以外,我局还负责督导辖内银行业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产业政策和信贷政策,指导银行业协会协调维护银行权益。

具体来说有方面工作任务:1

审查批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及其分支机构的设立、变更、终止及其业务范围;

2

对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现场和非现场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3

审查核准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4

负责统一编制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数据、报表,并按规定予以公布:

5

会同孝感市政府及相关部门提出存款类银行机构紧急风险处置的意见和建议等

今年银监分局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取得了哪些成绩?

董素华:孝感银监分局一直致力于金融支农、支实、支小工作,着力推动银行业高质量发展,提升对实体经济的服务质效,今年以来,我们根据孝感的实际情况,主要采取四个方面举措,引导银行业支持实体经济发展。

01

破解融资难题。严格按照小微企业信贷“两增两控”目标,按月监测、按季通报、按年考核,对未完成“两增两控”目标的银行机构,下发监管意见书,进行监管约谈等,督促银行确保完成全年目标。大力开展金融服务网格化、银税互动、科技金融创新、投贷联动、供应链融资等试点,积极探索银企合作的新模式、新方法。至11月末,我市小微企业贷款阶段性实现了“两增两控”和“三个不低于”目标。

02

优化服务环境。大力推进银行“一行一品”金融创新活动,今年推出了6类金融创新产品,累积投放贷款13.5亿。开展小微金融服务宣传月活动,通过广场集中宣传、银企对接会、发放宣传手册、电子显示屏滚动播放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支持小微企业、发展普惠金融的政策方针。

03

强化精准扶贫。开展结对帮扶,选派干部驻村开展扶贫工作,分局领导赴驻点扶贫村实地开展扶贫工作17次,在2017年已实现整村脱贫出列的基础上,继续做好“一户一策”落实,确保了4户结对帮扶对象真脱贫。加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组织分局和辖内银行机构对照扶贫要求,开展作风排查。组织金融扶贫公益行活动,落实“四个一”扶贫行动要求,至9月末,我市银行业共有3632名员工注册扶贫网,网上物资帮扶142笔、资金帮扶343笔。

04

优化绿色信贷。对孝感辖区银行机构绿色信贷和科技金融工作开展调研摸底,督导银行建立健全绿色信贷工作体制机制,优化绿色信贷发展中长期规划,加强绿色信贷统计监测,从总体上把握孝感辖内绿色信贷发展进程。完成对大悟农商行和大悟楚农商村镇银行的绿色信贷检查,督促2家法人机构完善绿色信贷基础信息建设,落实优惠政策。

银监部门开展了哪些工作来打击和防范非法校园贷等恶性事件?

董素华:今年以来,孝感银监分局以高度的政治使命感和社会责任感,加强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行为,创新宣传教育方式方法。9月份,联合市政府金融办等部门在辖内两所高校分别举办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系列主题活动,组建校园宣讲团,深入市内2所高校开展金融知识宣讲活动。新推出6个大学生消费信贷产品,投放贷款近百万。组织“非法校园贷”微电影创作大赛,到目前为止,共设立校园金融网格化工作站12个,面向在校大学生进行金融知识宣传32场,接受服务咨询7390多人次。我们的活动得到了孝感媒体的大力支持和协助,孝感电台、孝感电视台、孝感日报,门户网站都进行了现场直播,收到了广泛的传播效果。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防范和打击“非法校园贷”活动取得了可喜成效。

1

帮助大学生树立正确的消费观念,增强了防备非法校园贷的意识和能力。

2

优化了校园金融服务。在进行金融宣传的同时,推动金融服务网格化进校园,我市3所高校已设立金融网格工作站12个,专门为大学生提供金融服务。

3

通过丰富多彩、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展示了我市银行业改革发展成就,提升了银行业的社会形象。

如果消费者认为银行在金融服务中侵害了自已的权益,应当按怎样的程序投诉呢?

董素华:如果消费者认为银行机构在服务的过程中侵害了自己的权益,可以通过以下途径来维护。

首先,向该银行的相关管理部门投诉。

原中国银监会发布的《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指引》明确指出,“银行业金融机构是实施银行业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工作主体,履行保护银行业消费者合法权益的义务”。

监管法规制度也明确规定:银行机构都要建立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置工作机制,明确应诉部门及人员职责,规范投诉处理程序,确保在规定时限处理消费者投诉并给予答复。同时,要求银行机构加强营业网点现场投诉处理工作,在显著位置公布投诉渠道和投诉电话,有专人负责客户投诉处理。

其次,如果消费者对相关银行的处理结果不满意,可以向监管部门投诉。在这里要提请消费者注意两点,一是投诉最好以书面形式,反映问题、投诉人姓名和联络方式,并提供相关的凭据资料,一般来说,口述形式或匿名投诉都不便受理和后期的处理回复。二是监管机构的处置意见只是第三方调解,不具有裁决作用。监管部门不能够直接介入银行机构和客户之间的纠纷,尤其是不能指令银行向投诉人作出赔偿,但可以敦促银行调查核实,及时处理客户的诉求。

第三,我们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调查了解客户投诉的相关情况,调解银行和消费者之间的矛盾。如果发现银行有侵害客户利益、违规经营的行为,我们将依法对银行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

近年来非法集资活动比较猖獗,请问社会公众应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活动?

董素华:非法集资是指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未经有权机关批准,向社会公众募集资金的行为。主要特征有四点:一是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包括两种情况:没有批准权限的部门批准的集资,有审批权限的部门超越权限批准的集资。二是承诺在一定期限内给出资人还本付息(投资回报)。投资回报除货币形式外,还包括以实物形式或其他形式。三是向社会不特定对象即社会公众筹集资金。这里“不特定的对象”是指社会公众,而不是指特定少数人。四是以合法形式掩盖其非法集资的目的。犯罪分子往往和投资人(受害人)签订合同,伪装成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最大限度地实现其骗取资金的目的。

非法集资属于典型的涉众型犯罪活动,它严重危害正常的金融秩序,损害社会公众利益,影响社会稳定,具有极为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有关法律明确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

那么,大众如何识别和防范非法集资呢?注意四点:

1

认清非法集资危害,自觉抵制各种诱惑。坚信“天上不会掉馅饼”,面对“高额回报”“快速致富”等等的投资项目诱惑,要冷静,才不会上当受骗。

2

正确识别非法集资活动,看主体资格是否合法,看集资活动是否获得相关的批准;看募资对象是否不特定;看是否承诺回报;

3

看合法形式是否掩盖非法性质。

4

增强理性投资意识。高收益往往伴随着高风险,不规范的经济活动更是蕴藏着巨大风险,理性投资是首要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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