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网讯(记者 张婷 实习生 万蕊 通讯员 李太峰 邹晨 李胜磊)车辆报废后,留下车牌悬挂在其他车上,自以为可以瞒天过海,不料仍逃不过民警的火眼。近日,丁某因使用其他车辆号牌的违法行为,受到罚款5000元、记12分的处罚,非法号牌也被民警依法收缴。
据介绍,上月19日9时许,市交管局直属一大队执法西站缉查布控系统预警,一辆达到报废标准车牌号为鄂K9XXXX的轻型自卸货车驶入了缉查布控路段,民警迅速在河口大桥卡口处进行拦截,但该车一直未驶入城区。执勤民警仔细分析该车活动轨迹,研判路线,组织警力出城布控,一个小时后终于将该车截获。
经核查,鄂K9XXXX原车是一辆达到报废标准车辆,违法嫌疑人丁某现在所驾驶的车辆与鄂K9XXXX所登记的车辆信息严重不符。经比对,丁某所驾车辆鄂K01XXX是华川牌普通低速自卸货车,而鄂K9XXXX车型为福田牌自卸货车。
据违法嫌疑人丁某交代,鄂K9XXXX是他本人名下的一辆福田牌轻型自卸货车,已达到报废标准但未进行报废,他将车当废铁出售后,将车牌鄂K9XXXX留下来悬挂在鄂K01XXX华川牌低速自卸货车上。
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时不得使用假牌假证、不得使用其他机动车号牌,一旦被公安机关查获,会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