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索沟通协调机制 化解大量行政争议

01-18 14:59   行政审判庭 祁国华 吴冬梅

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结合行政审判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积极探索符合行政审判规律的工作方法,有效化解行政争议,以新担当新作为扎实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在审判实践中,涌现出了很多经典案例,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

在孝感宜和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诉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强制拆除及行政赔偿案中,市中院党组书记、院长王秋隆高度重视,反复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并指派分管行政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向市高新区管委会书记、主任通报相关情况,市高新区管委会领导高度重视,派专人与市中院行政审判庭进行沟通。经过多方互动,孝感宜和生态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向市中院提交书面撤诉申请。

在安陆宏腾置业有限公司诉安陆市人民政府行政补偿案中,经市中院行政庭主审法官做调解工作,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安陆市人民政府按照调解协议的内容主动履行了行政补偿义务。

在全面落实行政诉讼立案登记制的过程中,疑难敏感、新类型行政案件大量涌入行政审判环节,造成案件审理难度加大。多数行政案件仅靠作出裁判难以从根本上化解矛盾,只有通过大量的案外沟通协调工作方能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解决。针对一些矛盾成因复杂、法律规定不具体、不明确、纠纷无法一判了之等特点,孝感市中级法院行政审判庭建立多元化沟通协调解决机制。实行五步办案法:一是立案环节,主动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使不属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一部分起诉依法不进入审理程序,减少人民群众的诉累,避免公共资源和司法资源的浪费;二是庭前疏导,帮助当事人明确诉讼请求,引导其按证据规则向法院提交相关材料;三是指定异地法院管辖,防止地方保护,让当事人从心理上感受到程序正义;四是庭审中进行法律释明,使当事人辩明是非;五是判后答疑,使当事人胜败皆明。通过一系列的措施,化解了大量的、难以通过裁判方式解决的行政争议。2018年以来,经做大量的协调工作,化解行政争议后调解结案或当事人申请撤诉结案的有33件,促进了官民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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