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两个集体和一个人荣获全国妇联巾帼建功表彰

03-08 11:00  

昨日,从全国妇联传来喜讯,我市2个集体分别荣获“全国巾帼文明岗”和“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1个个人荣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应城市人民检察院公诉部获得“全国巾帼文明岗”称号,安陆市人民法院城区人民法庭(家事审判团队)获得“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称号,孝昌县兴达种植专业合作社理事长饶嫜悦获“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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