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王镇福利院院长徐齐江获评“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

04-22 18:12  



近日,从国家人社部和民政部发来喜讯,大悟县吕王镇福利院院长徐齐江同志荣获“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

徐齐江同志自2006年担任吕王镇福利院院长以来,十多年如一日,立足岗位,爱岗敬业,勇于开拓,大胆创新,甘守清贫,乐于奉献。他始终做到以身作则,当好表率;以人为本,抓好管理;以院为家,抓好建设;积极大胆探索出了一个“管理精细化、服务亲情化、生活小康化、设施现代化、环境优美化”的办院模式。针对乡镇福利院供养人数多服务人员少的现状,他大力开展院民自治,创新地成立了“一会八组”的管理模式,实现了院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服务,自我提高”的院民自治目标。他带领全院干部职工精心打造的“七心服务”品牌也成为当地民政工作的一张响亮名片。“一会八组”和“七心服务”的成功经验2014年12月在全省农村福利院“千人培训计划”培训班上作了典型经验交流。作为一院之长的他,他的职务是院长,工作是护工,身份是孝子,他始终树立了“三种意识”,一是以老人为父母,以自己为儿女的服务意识;二是一心为老人,一切为了老人的责任意识;三是宁愿自己千般苦,不让老人一时难的敬业意识。他始终树立老年事业青春化的理念,时刻把院民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以维护好、发展好、实现好院民利益为己任,把亲情装进心里,把爱心落实到行动上,想院民之所想,急院民之所急,帮院民之所需,让院里的每一位老人活着很体面,走时有尊严,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一个民政人“上为政府分忧,下为百姓解愁”的庄严使命。

多年来,该同志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也得到了党组织和社会的认可,并屡获殊荣:先后多次被上级组织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优秀福利院院长”;2011年11月被评为“全省敬老模范岗”先进个人;2016年1月被评为孝感市 “十佳民政模范”,2016年5月,被湖北省民政厅选入“全省民政系统优秀共产党员先进事迹报告团”,在省民政厅的组织下赴全省各市州巡回作先进事迹报告;2017年2月被授予“孝感市民政之星”荣誉称号!

据悉,此次受表彰的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由国家人社部、民政部联合评选,经层层推荐和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表彰领导小组初审、复审等多道程序严格审核评选出来的,全国共有91人获评全国民政系统劳动模范称号,徐齐江同志系获此殊荣者之一。(大悟县民政局  吴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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