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出台

05-27 09:53  

孝感日报讯 (记者董晓芳 特约记者程建专 通讯员张杰) 5月24日,记者从孝感市教育局获悉,《2019年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出台。

招生类型分居民子女、随迁子女、政策优待人员子女。

居民子女入学,以学生或其父母(法定监护人)在孝感城区的房产证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

随迁子女入学,在孝感城区没有购置住房的随迁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就读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仍然以积分制方式统筹安排学位。积分总分是110分,申请人最低积分必须达到30分。未达到30分的,视为不符合城区就读条件;在孝感城区已购买房产的随迁人员,为其子女申请就读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的,其房产证作为确定就读学校的主要依据。

政策优待人员子女,指符合优待政策的军人、招商引资及人才引进等人员子女。符合优待政策的军人子女申请就读学校,应向对应学校提供身份证明、居住证明及军官证件和部队管理部门出具的介绍信;符合政策优待的招商引资人员子女申请就读学校,除向对应学校提供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还需提供企业资质证明、任职证明(申请人任职该企业的股东、董事、监事、法定代表人和副总以上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证明);符合政策优待的引进人才子女申请就读学校,除向对应学校提供身份证明和居住证明,还应提供市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引进人才确认文件。

记者从《方案》中了解到,8月6日—14日,各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进行网上登记。8月17日—18日,各学生家长登录招生平台,查询初审结果。初审不通过的学生,可修改审核资料(每个学生最多只可修改一次资料)。网上初审通过的学生家长,带上所需的相关证件及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按照学校反馈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进行现场资料审核。各学校将初审结果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由相关职能部门把关。8月25日前,各学校根据审核的情况,在孝感教育信息网公示审核的结果及预录学生名单。8月28日前,教育主管部门反馈审核结果,并将录取结果报市纪委监委备案。8月29日,各学校对经过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的学生发放入学通知书。9月1日,新生凭入学通知书到指定学校报名入学。

孝感城区义务教育公办学校必须接收学区内学生。

另外,民办学校的招生简章须根据管理权限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并向社会公告。民办学校必须严格执行市教育局有关招生政策,不得违规招生。

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儿童、少年可以到普通初中、小学就近随班就读,中度残疾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孝感市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就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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