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感谢肖院长一行送法到我们企业,法院出台的一企业一法官制度我们非常欢迎、非常及时。”5月28日下午,孝昌知名企业飞立信公司总经理说道。今年以来,孝昌法院坚持能动司法,通过发挥司法能力专业化,司法效果和谐化的职能作用,察企业所想、解企业所忧、为企业服务、助企业发展,对重点企业实行一企业一法官制度,为企业建立了高效、便捷、稳妥的立案、审理、执行的维权通道,优化了营商环境,保障了企业合法权益,推动了辖区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公正高效促进企业长足发展。开辟“绿色通道”,对涉及企业诉讼案件坚持快立、快审、快执,确保不因诉讼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运转。建立快速应对机制,坚持首问负责,实行一站式服务,强化责任传递。为了减少企业诉累,降低诉讼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法院进一步加大调解力度,积极落实“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明确规定加大速裁和调解力度。将企业诉讼案件全部纳入调解范围,不断深化创新诉讼调解机制,同时,注重发挥园区、乡镇政府的联动力量,通过设立诉调对接中心、人民调解室、委托调解窗口等方式,努力将企业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和初始阶段,将因为案件对企业发展的负面影响降到最低。在审理发生拖欠职工工资、医疗费、保险费,解除劳动合同等案件时,坚持庭前、庭中、判前多调解,多与企业沟通,尽可能减少因企业败诉而给其生产经营带来的负面影响,多次调解不能达成协议的,在裁决时也尽可能找到有利于当事人双赢、多赢的处理办法。
灵活多变力保企业正常生产。为了让涉企案件不因执行而影响其合法权益的实现和正常经营,法院在努力提高执行到位率和结案率的同时,注重从有利于促进企业生存发展、保障职工生活、维护社会稳定的角度出发,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以切实维护企业正常经营,减少不稳定因素。对仍在正常经营的企业,慎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尽量不冻结其流动资金,采取查封固定资产等方式进行诉前保全或诉讼保全,并积极通过执行和解的方式实现双赢效果。如孝昌建浩科技在武汉中院一案件纠纷中,院长肖中兴多次到省高院、武汉中院联系,及时解封企业运转资金500万元,保证了企业的正常运转,收到企业、县委、县政府好评。
法理结合规范企业依法经营。法院放远思路,以维护辖区经济可持续发展为着眼点,将大量功夫花在案件审理之外,延伸审判职能,着力营造经济和谐发展的社会氛围,针对近年来涉企纠纷趋于上升的新动向,积极组织民商事审判骨干力量深入走访辖区企业,为企业提供法律咨询、更新完善经济合同、提出司法建议等司法服务对策,帮助企业开展经营风险排查工作,掌握可能影响企业发展稳定的各种问题和隐患,及时发放风险预警提示意见,或者提出司法建议,更好地指导企业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合法、合理地规避市场风险,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防范和避免经营风险,预防和减少经济纠纷的发生,有针对性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增强能动司法的主动性和前瞻性,受到了辖区企业的广泛好评。
“送法入企”引导企业健康发展。法院通过“送法入企”了解到金融机构目前凸显的不良资产的处置、虚假按揭、不实抵押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针对其在集团诉讼、群体诉讼、涉案标的额、诉讼保全、支付令、执行中评估、拍卖等方面的困惑,耐心宣传法律、解释政策,并用相关案例,以案说法、以理析法。
另外还以报纸、法院内外网、法院微信公众号、微博为媒介,及时向社会各方面提供金融案件的审判、执行动态,以典型案例的宣传为主导,积极扩大案件影响,帮助企业培养合法经营的意识,规范企业经营活动,促进企业,不断推进活动的深入扎实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