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中院规范刑事财产刑执行——​ 跨省远赴益阳 成功扣押被执行人车辆

06-13 09:52   孝感中级法院 赵虎

为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以来积案得到切实清理,防止执行质效下滑,有效整治执行乱象,孝感中院在规范刑事财产刑执行再出击。

5月29日,孝感中院执行干警根据侦查机关提供的线索,跨省远赴益阳,成功扣押被执行人宝马牌车辆。该案系一起刑事诈骗罪案件,孝感中院判处被执行人肖某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表等,被执行人主动申报了名下的一辆宝马牌车辆。为有力促进案件执结,5月29日,执行干警驱车五个多小时奔赴现场,第一时间与被执行人家属沟通。初次接触,其家属并不是很配合,经过执行干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地做思想工作,被执行人家属才同意配合执行,并提供车辆的具体位置,交出了车辆钥匙。5月30日晚上10时许,执行干警将扣押车辆从湖南益阳带回法院。

今年来,孝感中院执行局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工作部署安排,对刑事财产刑案件进行清理,摸清底数,堵住工作漏洞,确保有财产的刑事财产刑案件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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