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家住孝感城区黄陂大道红光社区星海嘉园小区的武安乐向我台《民生视点》栏目组反映,称自己是低保户,也是一名残疾人。他听说低保户有一定的电费补贴,但是他每月都按实际用电在缴费,想咨询一下这究竟是怎么回事。7月24号,记者联系民政部门和电力公司了解到,对低保户和五保户确实有电费补贴的惠民政策:每户每月10度电的免费用电基数,也就是每月每户优惠电费为0.5303*10度=5.303元,每年优惠电费约为64元。免费用电基数优惠电费采取先收后返的方式落实。由电力部门按实际抄表数收费后再将低保户和五保户的补贴资金统一划拨到民政部门,再由民政部门发放至每个低保户和五保户的专用账户上,分每年的6月和12月两次返还。湖北省范围内的低保户和农村五保户都可享受这一优惠政策。
孝感广电全媒体记者:何珍 刘圣丹
实习编辑:徐明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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