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车行驶中抛洒垃圾,结果杯具了……

©原创   07-26 09:38  

近日,一小车乘客往车窗外扔垃圾受到交警部门处罚,并接受批评教育。


孝感交警直属一大队接群众举报:7月20号11点16分,一辆轻型皮卡车,在航空路上由南向北行驶的途中向车外抛撒垃圾。7月22号下午3点,孝感交警直属一大队一中队民警将驾驶员和乘坐人通知到孝感交警直属一大队一中队了解核实相关情况。通过7月20号的举报视频,驾驶员官某某承认当天是他开的车,乘坐人胡某某也承认了当天向车外丢垃圾是他所为。



胡某某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66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5条第1款第4项,给予乘车人胡某某罚款50元的处罚,并对驾驶员官某某和胡某某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教育。

孝感交警提示:向车窗外扔垃圾是违法行为,不仅会污染环境、影响城市文明形象,还会给后方车辆带来安全隐患甚至有可能造成交通事故。乘坐机动车不得向车窗外抛洒垃圾,驾驶员也应积极提醒监督乘客遵守交通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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