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是经省有关部门批准,在全省范围内面向社会公众或者特定群体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的固定法治文化阵地。近日,省司法厅、省普法办印发通报,命名全省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我局被命名为全省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为进一步打造孝感财政法治文化品牌,我局通过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创新创建等举措,实现我局法治文化建设不断提档升级,推动财政法治建设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市财政局“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任组长,其他局党组成员任副组长,有关科室及局属二级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主要任务是组织、协调市财政局“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健全完善工作制度和工作方案,保障财政预算专项经费的投入,确保创建活动顺利开展。
二、落实工作任务。制定了《孝感市财政局“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法规税政科,分设综合协调、图片资料、创建宣传3个工作组,负责创建、申报的具体工作,各工作组按照各自职责,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进一步增添举措,查漏补缺,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不断丰富法治文化宣传内容,加强有关申报资料的收集整理,完善现场解说等工作,营造良好氛围,推进申报工作落地落实,同时做好上级有关部门的迎检考核,全力助推法治文化示范点申报成功。
三、完成创新创建。根据省、市司法和普法部门关于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申报工作的考评标准和要求,我局结合工作实际,突出创新,把示范点打造成集财政文化建设、廉政文化建设、机关文化建设、孝文化建设、法治文化建设为一体的综合示范点,从各个方面广泛进行宣传教育,突出法治这一核心重点,其中电子屏、橱窗、灯箱、壁画等标识明显,载体丰富多样;典故、格言、警句、漫画、图片、故事等内容的法律法规解读和展示,通俗易懂;紧密结合受众需求,通过展现各类法治元素,较好体现法治理念,每年参观阅览受教育万人左右,增强了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法治观念,起到了带头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