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示】一起吃饭 一起喝酒 一起开车 一起被查......

12-27 15:12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早已是妇孺皆知的安全准则

但总有人认为自己是“老司机”

哪怕喝点酒,上路也“没事儿”

把安全置于脑后,以身试法!

近日,孝昌县两名男子在一起吃饭喝酒后,分别开车上路,双双被孝昌交警查获。

12月19日晚,孝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天线执法站民警在小河镇联溪村路段设卡开展酒驾整治。18时许,一辆车牌号为鄂K8G9**的小型轿车向执勤点驶来,民警示意停车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现场检测,该车驾驶员杨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此时,后面紧随驶来一辆车牌号为鄂KHA3**的小轿车见状后,准备调头逃离,民警迅速上前截停,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此车驾驶员李某体内酒精含量为77mg/100ml,同样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经进一步调查得知:李某与杨某同龄,是好友,均为小河镇人。当日晚两人一起在朋友家聚餐吃饭喝酒。席间,两人各喝白酒半杯,酒足饭饱后,心想农村乡镇道路应该没有交警查酒驾,便抱着侥幸的心理一前一后分别开车上路回家,哪知还没行驶多远,就被执勤民警一起逮了个正着。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民警依法对杨某、李某分别作出罚款2000元、驾驶证扣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的处罚。

酒驾代价

第一:刑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饮酒后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mg/100ml以上,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即6个月以下),并处罚金。

第二:行政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暂扣机动车驾驶证6个月,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处10日以下拘留,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由公安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无论饮酒还是醉酒,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三:违约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者因此违反劳动合同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辛辛苦苦考来的工作很可能就付之东流。

第四:保险责任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保险公司在强制保险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

第五:政治风险

醉酒驾车被刑事处罚的,无法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会影响签证、招投标等;入党、报考国家公务员受限;当兵或者报考军校无法通过政审;公职人员醉酒驾车将会被开除公职,如果是党员还有可能被开除党籍。

第六:经济风险

醉酒驾车者将被法院判处罚金。如果在打工,则会因为被判处刑罚而失去工作或者工资;如果是经商者,则会因为被判处刑罚而失去收益或者重要发展时机和订单;如果发生事故,无论是自己受伤还是造成他人受伤,还要承担医疗费用和车辆维修费用。

第七:家庭风险

很多犯罪嫌疑人往往是上有老下有小的家庭支柱,由于被判处刑罚,在短期之内无力照顾家庭。父母、妻儿、家人对其牵肠挂肚甚至由此引发各种家庭问题。

看过上面的案例和分析

相信大家遇到类似情况

都会做出正确的选择

公安民警再次提醒:

请珍惜生命 平安出行

让幸福相伴 让平安相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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