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省扶贫办、省卫生健康委印发通知,在全省28个国家级贫困县开展强直性脊柱炎健康扶贫工程,我市大悟、孝昌2县纳入实施范围。
据悉,根据国务院扶贫办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强直性脊柱炎健康扶贫工程的有关要求,为实现农村贫困人口基本医疗有保障,切实解决因病致贫因病返贫问题,引导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健康扶贫工程,省扶贫办、省卫生健康委联合在全省开展强直性脊柱炎健康扶贫工程,依托国家强直性脊柱炎健康扶贫工程专项医疗救治资金,对我省28个国家级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的中重度强直性脊柱炎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帮助贫困强直患者减轻病痛,实现正常生活,助力全面打赢健康扶贫攻坚战。
据了解,实施对象为全省28个国家级贫困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中,经确认罹患强直性脊柱炎,且持久达到使用生物制剂规范治疗标准的患者。对救治对象使用《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范围内国产生物制剂“注射用重组人Ⅱ型肿瘤坏死因子受体——抗体融合蛋白”的药品费用(包括注射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已有政策报销之后的个人自付部分,由国家强直性脊柱炎健康扶贫工程专项医疗救治资金提供补贴,上限为所使用该生物制剂药品费用的20%。
根据通知要求,相关贫困县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扶贫部门,为符合条件的贫困强直性患者建立救治工作台账,进行动态追踪和销号式救治管理,做到应纳尽纳、应治尽治。按照保证质量、方便患者、管理规范、有利于基层强直治疗服务网络建设的原则,由卫生健康部门会同扶贫部门确定定点救治医院。对贫困强直患者在县域内定点医院住院治疗的,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及“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确保患者得到及时、便捷医疗服务。我市大悟、孝昌2县承担定点救治的医院分别是大悟县人民医院和孝昌县第一人民医院。
来源:孝感门户网
编辑:孙亚莉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