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市审计局创新审理组织方式 提升审理工作质效

01-15 09:22  

去年以来,为贯彻落实省审计厅《关于推进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孝感市审计局面对审计项目多审理人手少的突出矛盾,积极探索创新审理组织方式,提升审理工作质效,推进审计项目高质量建设。

一是实行分类审理,做到总体把握,关注重点。针对综合性强的项目,审理要求在各审计小组撰写审计报告之前,主管业务科室要提供审计报告模板,和法制审理科共同统一基本情况和问题金额的口径,审计评价的标准和定性处理适用依据。法制审理科在审理时再对审计方案中的重点审计内容进行充分关注。

二是实行分级审理,做到统筹力量,贯通协作。针对统一组织,分散实施的项目,要求各县(市、区)审计小组须先经过本级法制审理部门审理,各审计小组根据本级审理意见补充完善资料以后,再送市局法制审理科统一审理。

三是实行交叉审理,做到相互促进,共同提升。去年的插花县扶贫资金审计调查项目在整理档案阶段,各审计小组安排人员到市局集中整理,交叉审理。业务人员在参与项目审计、整理资料的基础上,通过相互探讨,交叉审理,实现了审理工作质效和审计项目质量双推进、两提升。

四是实行现场审理,做到适时指导,及时解疑。针对审计小组在项目现场实施阶段提出的一些疑问和需求,审理人员适时赴现场,及时解答。对审理发现重大问题的政策标准把握不准、取证不充分的审计事项,审理人员和审计小组一起重返现场,补充收集政策依据和原始资料。  

五是实行审理会议审理,做到充分交流,形成共识。对审理人员和业务科室、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意见分歧比较大的问题,以及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均不能确定的问题,审理科室提请分管领导召开审理会议进行审理。审理会议由分管审理工作和分管审计项目的领导,所有审理人员和审计项目小组成员共同参加,大家就相关问题展开充分讨论交流,可以形成共识的问题确定一致的意见,不能形成共识的问题提请审计业务办公会议决定。(段海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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