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我县2020年人工影响天气作业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国务院《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和《湖北省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公告如下:
一、作业期限:2020年4月20日至12月31日。在此期间遇有合适的气象作业条件,作业点将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
二、作业地点:大悟县界牌水库、东新、双桥、高店和新城
三、作业装备:BL型火箭发射架。
四、人工影响天气使用的BL-1型火箭弹,具有火力猛,爆炸威力强的特点。作业区域严禁闲杂人员及牲畜进入,禁止以火箭为背景进行照相、摄像活动,更不能以任何理由玩弄损坏火箭及其他作业装备。
五、实施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时,作业点100米范围内不得有围观人员,不得放牧等。作业时不得高声喧哗,以免影响对空观测。
六、作业点中心10公里半径范围内,如发现未炸人工增雨火箭弹,为了您及他人的人身安全切不要自行拆卸,要及时与当地公安机关或县人影办联系,以便妥善处理。因自行处理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相应的法律责任。
联系电话:7222818、 7228314。
特此公告。
大悟县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二日
编辑:张霞
审核:余明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电云上孝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