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日报讯(记者黄佐君 通讯员胡德义)5月8日,记者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加快恢复和稳定就业,支持企业招工引才,孝感市企业可申报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吸纳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或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至少三个月)的,由企业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或通过其他方式确定劳动关系后的6个月内,向所在地人社部门提出申请,企业每吸纳一名就业困难人员,能够申报就业服务补助1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2000元)。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就业困难人员主要指女性年满40周岁或者男性年满50周岁的失业人员、连续失业1年以上的人员、失地农民、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或者享受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人员、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毕业1年以上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残疾人、各级社会福利机构供养的成年孤儿及社会成年孤儿及建档立卡贫困人员。
具体申报审核步骤为:企业通过微信、QQ、电子邮箱或邮寄快递等方式提交《孝感市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申请表》,由劳动者所在社区或村盖章确认的《湖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表》,包含困难认定页码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复印件,劳动者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企业与新招用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及社保缴费单等证明材料。邮寄快递提交的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
人社部门受理后,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在县(市、区)官方网站公示7天。经公示无异议的,由财政部门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