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3日,汉川市地方海事处联合汉川水利部门开展“清江行动”,集中整治非法采(运)砂船舶。
联合执法行动中,汉川市地方海事处发现中舟5号船舶停泊在汉川君达码头,经与水利部门共同对其检查和询问,执法人员发现其所装运的砂石无法提供合法来源凭证。汉川市地方海事处依据《湖北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船主作出罚款一万元人民币的行政处罚,并对其运载的砂石予以没收。
汉川市对无合法来源采运砂石船舶进行处罚,有力打击了辖区船舶非法采(运)砂石行为,进一步规范了水路运输市场经营行为,有效消除了严重影响汉江水上交通安全及船舶污染汉江水域的隐患,为打造汉江平安、洁净、绿色水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稿件来源:汉川市地方海事处
通讯员:郑晓春
编辑:杨阳 实习编辑:张蓦然
审核:余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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