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灯停、绿灯行。”连幼儿园的小朋友都知道,这条交通法规不仅对车辆,行人也要自觉遵守。前两天,在孝感城区一路口,其他人都待在安全岛内等候绿灯通行,而行人肖某却闯红灯走斑马线过马路,被左转车道行驶的轿车撞倒了,那么这起交通事故该如何划分责任呢?一起去了解一下吧。
6月8日,在孝感市公安交通管理局直属三大队会议室里,事故双方当事人与办案民警坐在一起,回忆了当天上午长征路体育路口发生的交通事故。
办案民警随即调阅了路口的监控视频,事故过程清清楚楚,一目了然。
根据现场勘查和相关法律法规,民警对这起交通事故的责任进行了界定。
面对这个责任认定结果,被撞行人的儿子郑某情绪十分激动,认为轿车行驶速度过快,没有及时刹车,才导致事故发生。
办案民警说,如果路口有信号指示灯,行人闯红灯,而驾驶人在视线良好的情况下,明知有行人通行,仍不减速或避让而撞伤行人的,需要负一定责任。而此起交通事故中,驾驶人杨某未饮酒,而且视线受阻,这时候闯红灯的行人肖某突然有个加速动作,正好被杨某驾驶的轿车撞倒。被撞行人的儿子郑某明知自己母亲有闯红灯的违法行为,却依然认为轿车驾驶人杨某要承担一定责任。
行人肖某闯红灯被撞,轿车司机无责,而行人肖某还要承担全责的后果,这个教训实在太深刻了。所以在这里,我们希望市民遵守交通规则,过马路时要按照信号灯指示通行,“宁等三分,不抢一秒”,否则事故发生时,悔之晚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