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严明防汛工作纪律的通知

07-03 18:21  

各县(市、区)党委、政府、纪委,市委各部委,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工委、管委会、纪工委,市级国家机关各委办局和人民团体党组(党委),各派驻纪检组:

当前,我市正处于防汛的关键时刻,为切实做好防汛各项工作,最大限度减少暴雨洪灾造成的损失,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对全市各级党政机关、党员干部提出如下纪律要求:

一、要高度负责,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服从统一指挥和调度,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确保政令畅通。

二、要顾全大局,严禁搞部门本位主义和地方保护主义,严禁推诿扯皮、贻误战机。

三、要坚决维护国家和人民群众利益,当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受到威胁的时候,要冲锋在前、全力以赴,严禁临危退缩、临阵脱逃。

四、防汛期间,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外出,严禁无故关闭手机,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

五、要严格领导带班、24小时值班和重大事项信息报送制度,严禁擅离职守,严禁瞒报、漏报、迟报、乱报等行为。

六、要加强管理,抓好防汛抗灾资金使用和物资储备,严禁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抗洪救灾资金和物资。

七、要厉行节约,把有限的人力物力财力用在最需要的部位,严禁借机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大吃大喝等挥霍浪费国家和集体资产的行为。

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防汛工作的部署要求,积极投身当前抗洪抢险救灾工作的同时,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检查,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严肃查处上述违纪违规行为,依据有关规定从严处理,并追究相关领导的责任,确保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切实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中共孝感市纪委
                                   2016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