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南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铁路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39号)规定,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孝感段需划定设立线路安全保护区。现将孝感市行政辖区内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的具体范围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保护区具体范围
二、有关保护事项
(一)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孝感段沿线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应依法遵守《铁路安全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孝感段建设单位应按照本通告公布的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具体范围,绘制武汉至孝感城际铁路孝感段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平面图,并在铁路沿线设立标桩。孝南区、市高新区、市临空经济区和市直有关单位及铁路沿线企事业单位、个人要依法给予支持。
(二)禁止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烧荒、放养牲畜、种植影响铁路线路安全和行车瞭望的树木等植物。禁止向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排污、倾倒垃圾以及其他危害铁路安全的物资。
(三)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等设施,取土、挖沙、挖沟、采空作业或者堆放、悬挂物品,应当征得铁路运输企业同意并签订安全协议,遵守保证铁路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施工安全规范,采取措施防止影响铁路运输安全。铁路运输企业应当派员对施工现场实行安全监督。
(四)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既有的建筑物、构筑物危及铁路运输安全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采取安全防护措施后仍不能保证安全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拆除。
(五)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及其邻近区域建造或者设置的建筑物、构筑物、设备等,不得进入国家规定的铁路建筑限界。
(六)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的道路和铁路路堑上的道路、跨越铁路线路的道路桥梁,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防止车辆及其它物体进入、坠入铁路线路的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并由道路管理部门或者道路经营企业维护、管理。
孝感市人民政府
2016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