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剑除恶保安宁

11-10 16:38  

利剑除恶保安宁

——孝南区胡某某恶势力

犯罪集团涉恶案侦办纪实

这是一场关乎校园安宁

和学生切身利益的保卫战

雷霆出击,保学校安宁

利剑除恶,护学生平安

2018年4月以来,一群社会青年多次窜至孝感第一技工学校、孝南区卧龙师范学校、孝南区书院中学等地,采取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的手段,滋扰、伤害、抢劫在校学生,严重扰乱了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对学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造成危害,社会影响恶劣。

为早日还校园一方安宁,让学生安心读书,孝南区公安机关迅速成立专案组,梳理串并案件,进行细致摸排,终于锁定作案人,将该涉恶集团成员胡某某、唐某、高某、陈某等7人抓获。

在强大的证据面前,胡某某等人先后供述了其抢劫、寻衅滋事的犯罪事实,几人最终被绳之以法。一个悬在校园周边,对在校学生安全造成威胁的“毒瘤”终被铲除。

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

01

多名学生遭殴打抢劫

牵出涉恶团伙

光天化日,竟有人当街行凶,殴打他人,抢劫财物——这曾经的一幕很像电影里的剧情。

2018年4月17日中午,孝感城区第一技工学校的两名在校学生,在孝南区书院街天问网吧附近被多名不明身份的社会青年殴打,一部苹果7手机被抢走。

胆大妄为,作案手段恶劣,且案发正值党中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及全市公安机关开展打击侵财犯罪专项行动期间。接到报警后,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迅速成立工作专班,开展紧锣密鼓的侦查工作。

专案组梳理串并案件,细致摸排,对涉案受害人开展回访,了解作案人的相貌、衣着、作案手段和工具等情况。不料,作案人还没眉目,相继又发生几起性质恶劣的抢劫案件。

召开扫黑除恶重点案件督办会。

2018年5月9日18时许,孝南区卧龙师范学校的李某被人威胁、殴打,伤情经鉴定构成轻伤二级;5月9日19时许,李某和程某两人到卧龙师范学校找朋友时被五六个年轻人威胁,还被抢走现金、手表、踏板摩托车、苹果7手机,共计价值10000元左右;6月19日19时许,潘某报警称:在书院学校门口被一群社会人员殴打。

几起案件作案地点固定、手段相同,且专挑学校周边的青年、学生为抢劫、殴打对象。专案组民警推测,应是同一伙人所为,作案人对作案地点较为熟悉,系案发地周边的当地人可能性较大。

于是,专案组对以案发地为中心的周边进行调查走访,征集线索。

数案串并调查,专案组在对案发现场周边进行调查走访的同时,结合案件具体情况,以作案地点为中心,对两个区域范围内的网吧上网、旅社住宿人员进行排查,并采取以物找人的手段,通过对被抢手机相关信息进行研判,倒查分析持机人基本情况、活动轨迹和其关系人,力求从中排查出真正作案人。

6月27日,情报信息民警通过碰撞对比,筛查出 3名高度嫌疑人员胡某某(18 岁)、高某(17 岁)、唐某(17岁)。结合案件中反映出的作案人体貌特征进行分析,并将胡某某等人的照片交受害人混杂辨认,3 人的照片被受害人辨认了出来。

基于辨认结果和民警推测,专案组初步判断胡某某、高某、唐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一群社会青年组成的涉恶犯罪团伙浮出水面。

02

锁定嫌犯迅速出击

甄别告破案件

确定了身份,锁定了作案人

专案组迅速出击

果断实施抓捕

孝南区法院不公开审理胡某某恶势力犯罪集团。

6月27日,在社区民警的配合下,书院派出所民警在城西宝成路将胡某某、高某、唐某3人抓获,并最终追回手机、摩托车,发还给受害人。

因属团伙作案,除了这3人外,是否还有其他作案人?

专案组民警认为,如果有“漏网之鱼”,放任其在外,一定会继续“兴风作浪”,还是会对几所学校的教学秩序造成影响,对在校学生的人身财产安全造成危害。

扫黑除恶,除恶务尽。

为了还校园长久安宁,专案组对胡某某、高某、唐某分别开展突审,并及时调整对策,收集几人的通讯资料、分析其活动轨迹,与案发时间点进行碰撞比对……在专案组民警的辛苦付出下,案件终于取得突破,成功甄别出另外 4 名作案人胡某某、陈 某、张某、殷某。

确定了这个团伙还有其他作案人,那 么,胡某某、高某、唐某 3 人被抓捕归案后,其他几人肯定会听到风声,极有可能躲藏起来。这样,对案件的告破势必造成困难。

为免夜长梦多,发生变故,专案组马不停蹄、迅速行动、通过仔细摸排,一一锁定剩余几名作案人藏身地点。

因为几名作案人均未满十八周岁,为免抓捕过程中造成不必要的误会,专案组民警耐心给作案人家属做工作,陈述作案人作案过程,摆事实、讲道理,争取家属理解,并成功将几人抓捕到案。

全部作案人到案后,审讯民警根据已掌握的案发前后的活动情况,内审外查、抽丝剥茧,一一戳穿其谎言。在民警“穷追猛打”的攻势下,在强大的证据面前,胡某某、高某、唐某、陈某等 7人先后供述了抢劫、寻衅滋事作案的犯罪事实,并一一指认了犯罪现场。

天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个影响巨大、性质恶劣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终被铲除

成员被全部抓获,无一漏网之鱼

03

自食恶果悔之已晚

终受法律制裁

多行不义必自毙。胡某某、高某、唐某等 7 人自食恶果,最终难逃法律制裁。

2018年8月14日,孝感市公安局孝南分局将该案移诉至孝南区人民检察院 。孝南区人民检察院于 2019年1月23日将该案向孝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公诉。

公诉机关认为,胡某某、高某、唐某等人有组织地多次共同犯罪,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该犯罪集团以暴力手段抢劫他人财物,随意殴打他人,致人轻伤,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应当以抢劫罪、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2019年4月23日,孝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一审判决:胡某某等被告人罪名成立 ,其行为构成抢劫罪 、寻衅滋事罪。因被告人犯罪时年龄均不满十八周岁,本着对犯罪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照相关法律规定,判决胡某某有期徒刑二年十一个月,胡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唐某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高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陈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在铁证面前,胡某某、高某、唐某等人先后认罪服法。

胡某某等 7 人作案时,均未满十八周岁。这个年龄段,本来都是应该在学校安心读书的学生,为何会早早进入社会,并走向歪路?

经过民警调查了解,这几人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家庭对他们都疏于管教,缺乏父母关爱,导致无心读书,早早辍学进入社会。再加上自身并无一技之长,时间一久,便动起了歪脑筋,最终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家庭教育缺失

自身又没有定力

缺乏对人生观、价值观的思考

势必会造成人生悲剧

该案的侦办,不仅保障了学校和学生的安宁,同时也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涉及到的学校、受害人家长均认为打掉这个“毒瘤”,为社会除了害,净化了校园周边环境,还了学校一方安宁,保护了学生平安。

来源:孝感日报

编辑:汤静

审核:黄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电云上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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