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防电信诈骗之一: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

11-24 17:22  

近年来,随着我国电信网络金融的快速发展,手机、互联网等电信网络平台极大地便利了人们的日常生活,但同样也滋生了许多利用电信网络平台的电信诈骗犯罪活动,并迅速蔓延,甚至成为几种主要新型犯罪之一。从今天开始,大悟县公安局将联合本栏目开展系列防电信诈骗访谈节目,民警通过剖析犯罪分子惯用的诈骗方法,教会大家针对电信诈骗案件的处理方法。

01、冒充公检法实施诈骗

犯罪嫌疑人是如何冒充公检法工作人员实施诈骗?


首先是群众接到陌生来电,对方知道自己姓名、身份证号等真实信息,然后自称“某某市公安局”或“某某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告诉市民其银行卡在境内或者境外等地涉嫌诈骗、洗黑钱等犯罪。给被害人造成恐慌。并通过QQ、微信等即时聊天工具,给被害人发送假证件、假审讯照片、假拘留证逮捕证等,还有的直接视频与被害人通话,向被害人展示“办案现场”,或发送“通缉令”“资金清查”等虚假消息,让被害人加深“信任”。随后对方会提出要通过清查资金等方式澄清犯罪嫌疑,以受害人的涉案银行资金可能会被冻结为由,让受害人将银行卡内的资金转入骗子提供的所谓“安全账户”,或者引导被害人办理新的手机卡、银行卡,让被害人把名下资金打进新办理银行卡内,设法套取验证码等信息转走被害人资金。

犯罪嫌疑人是如何实施诈骗的呢?


1、准确报出受害人的姓名、出生日期,甚至身份证号等个人信息。

2、自称是“某某市公安局”或“某某检察院、法院”工作人员。

2、通过微信、QQ发送虚假法律文书(比如所谓的逮捕令等)给受害人,加深受害人的恐慌。

3、你的银行账号涉及贩毒、洗钱、走私犯罪,公检法部门要冻结你的账户,为保护你的资金安全,请将存款存入国家的“安全账户”。

4、你的银行卡出现异常消费,为了你的资金安全,请把资金转入“安全账户”。

5、你在某地办理的电话业务已欠费,如果不是你本人办理,说明你的个人信息被冒用,为了调查清楚,请你将银行卡资金转入“安全账户”。

我们应该怎样进行防范呢?


1、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办案调查均会有民警上门,或请当事人到当地派出所等场所见面,绝不会通过电话或者网络直接调查处理。

2、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绝不会要求受害人通过网络对其账户进行资金核查,不会设立所谓的“安全账户”。

3、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绝不会要求当事人汇款、转账。4、一旦受骗,要及时拨打110或者96110报警。5、不随意在网络上填写个人信息,防止个人信息泄露。

来源:大悟新闻

编辑:彭丽雯

审核:黄黎

终审:吴志军 魏保东

出品:孝感广电云上孝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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