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年特大灾情,汉川市民政局积极向省民政厅争取救灾资金3300万元,并组织开展抗洪救灾捐赠活动,接收社会各界捐赠资金1487万元。为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公开发放到位,确保受灾群众实实在在得到救助,市民政局切实加强救灾款物和捐赠款物使用的监管。
一、及时下发文件。制定了《关于加强救灾捐赠款物管理的紧急通知》,进一步加强救灾资金监督管理,确保救灾资金及时、足额、准确、公开发放到位,确保灾害应急救助、过渡性生活安排、倒损农房恢复重建等救助资金足额保障。
二、明确监管内容。监管内容包括两个方面:一看救灾资金接收手续是否完备、帐目是否清楚、拨付程序是否符合规定;二看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是否专款专用、有无截留挪用等问题。
三、确定监管方式。市民政局对救灾专项资金使用管理提出具体实施意见,各乡、镇、场、办事处按要求开展自查,派驻纪检组再会同财务科、救灾科组成专班,对各受灾乡镇开展监督检查。特别是对重点乡镇查看台帐、公示栏,并深入农户查看。
四、强化监管措施。在实施救灾专项资金监管过程中做到“四个结合”:一是加强协调与各负其责相结合。民政局纪检、救灾、财务等科室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二是内部监控与外部监督相结合。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和机制,加强救灾资金分配、拨付、管理、使用等环节的内部监控。公开救灾资金来源、使用范围、发放对象以及发放数量,接受社会监督;三是专项审计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定期进行内部审计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建议;四是健全制度与严肃纪律相结合。及时总结救灾资金使用管理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通报,采取有效措施限期整改。对违规问题,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党纪、政纪处分。
五、强化公开透明。一是对救灾资金的发放对象、家庭人口、受灾程度及发放标准进行张榜公布。二是对于接收的捐赠资金,通过汉川电视台、汉川新闻网、汉川民政网等媒体、网站向社会进行公示,确保救灾资金和捐赠款的公开透明和安全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