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孝感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罗水华带领交警支队办公室、交管科相关人员,召集大悟县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人和大悟县交运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大悟县诚信客运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召开现场督办会,分别就上述两家客运企业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问题进行督办整改。大悟县副县长、公安局长李厚荣,交警大队长段文斌陪同检查和督办。
督办会上,罗水华同志通报了湖南“6.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天津“7.1”重大交通事故情况,传达了公安部、省公安厅部署开展暑期交通安全隐患集中整治行动主要精神和相关要求,上级公安交管部门通报的大悟诚信客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客车交通违法未及时处理、部分应报废车辆未报废和大悟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少数长途客车违反凌晨2点至5点停驶规定等交通安全隐患情况,大悟县安监、公安、交通等部门负责同志提出了具体整改意见,上述两家客运公司负责人分别做了表态性发言。
罗水华同志综合相关部门意见,针对两家客运公司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提出了整改工作要求:一是客运企业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客运企业要从有健全的组织领导机构、有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有安全性能完好的安全管理设施、有经常性的教育培训制度、有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的处罚措施等“五个方面”切实履行好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二是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交通安全监管责任。安监、公安交警、交通运管等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强客运企业、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严格客车安全技术检测和驾驶人资质审查;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管理制度,督促客车车主和驾驶人及时办理车辆年检、报废,驾驶证审验,交通违法处理等业务;要强化路途管控,严查严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确保旅客安全、交通安全。三是两家客运公司要迅速整改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交运公司要对违反凌晨2点至5点停驶规定的客车驾驶人和班线管理人员、GPS监控人员等按内部安全管理规定处罚、教育到位;诚信公司要迅速处理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对27辆注销车辆补办报废手续,尽快予以报废;要以深刻吸取湖南“6.26”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天津“7.1”重大交通事故情况教训,坚持问题导向、做到举一反三,迅速在全体员工中开展安全生产警示和交通法制、交通安全、交通文明教育,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