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单位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四)

02-27 11:59  

孝感市财政局

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

01

及时更新、梳理惠企政策,并在市政府、市财政局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

02

对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案件处理时间由法定的30个工作日以内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

03

落实《湖北省普惠金融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鄂财金规〔2020〕2号)有关规定,积极向省申报担保业务机构奖补资金,及时、准确将奖励补贴资金拨付到担保机构。

04

落实《孝感城区创业担保贷款财政贴息资金管理办法》(孝财金发〔2020〕46号),贴息资金纳入市级财政预算,专项用于补贴以创业担保方式向银行贷款所支付的利息。贴息资金按季度审核拨付。

05

落实《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继续实施物流企业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公告 》(2020年第16号)有关规定,协调配合税务部门,对物流企业自有(包括自用和出租)或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按所属土地等级适用税额标准的50%计征城镇土地使用税。

中国人民银行孝感市中心支行

优化营商环境公开承诺

01

推行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的各项规定,将正常核准业务控制在10分钟以内办结。

02

做好动产融资统一登记公示系统机构常用户和个人常用户的现场身份验证,解决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帮助金融机构全面掌握企业动产和相关权利信息。

03

组织全辖银行业金融机构切实发挥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线上融资功能优势,拓宽中小微企业融资渠道,扩大中小微企业受益面,为中小微企业提供便捷、高效的在线应收账款融资服务。

04

及时准确办理库款支拨。优化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业务,取消国库与财政、商业银行之间纸质拨款凭证传递,提高公共资金管理运转效率;为支持企业发展资金拨付开辟“绿色通道”,对于经审核符合制度规定的拨款,各级国库于当日办理。

05

提高各项税费退库办理效率,高效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国库在收到征收机关提交的收入退还书和所附申请资料后,于当日进行审核,对审核无误的,于审核当日或最迟下一个工作日,将款项退给退库申请人。

06

全面推广电子退库、电子更正、电子免抵调。实现与相关部门数据共享,以符合条件的电子数据取代纸质凭证,精简各项申请审批资料。

07

推行首问负责制。对于办理外汇业务或联系工作的主体,首接责任人应做好接待和其所需办理事项的衔接工作。推行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按照行政审批事项管理的各项规定,将正常外汇许可业务当日内办结。

(来源:孝感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孝感市中心支行  编辑:汤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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