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食物与营养发展的实施意见

07-17 08:28   市政府办公室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高新区、临空经济区、双峰山旅游度假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国食物与营养发展纲要(2014—2020年)的通知》(国办发〔2014〕3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计划(2015—2020年)的通知》(鄂政办发〔2015〕78号)文件精神,为保障食物有效供给,不断优化食物结构,巩固食品安全,强化居民营养改善,提高居民营养和健康水平,促进农业产业和食品工业科学、协调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全市食物与营养发展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食物与营养发展工作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越来越关注食物质量安全问题,食物消费需求正在向营养、多样、便捷、安全转变。居民的营养状况不仅反映一个城市的文明程度,而且也是衡量经济、科技、文化发展水平的一个重要标志。满足人们的食物需求,使居民树立科学的饮食观,注重食物的营养性,保障食物安全,提高城乡居民的身体素质,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任务,是功在当代利在子孙的伟大事业,是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

二、明确发展目标,把握工作重点

  (一)发展目标。

  1.食物生产量目标。到2020年,全市粮食产量达到235万吨、油料产量达到25万吨、果蔬产量达到450万吨,肉类总产量达到65万吨,水产品总产量达到55万吨,奶类总产量7000吨、蛋类总产量48万吨、蜂蜜总产量6000吨。粮食、油料、肉类、蛋类、奶类、水产品等生产稳定发展,全市蔬菜、畜产品和水产品等鲜活农产品质量安全产地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产品质量显著提高。

2.食物消费量目标。推广膳食结构多样化的健康消费模式,控制食用油和盐的消费量。到2020年,全市人均全年口粮消费130-140公斤、食用植物油10-15公斤、豆类10-15公斤、肉类25-30公斤、蛋类15-20公斤、奶类35-40公斤、水产品30-35公斤、蔬菜300公斤、水果55-65公斤。

3.营养素摄入量目标。保障满足需要的能量,充足的蛋白质、维生素和矿物质摄入量,避免脂肪摄入量过高。到2020年,全市每标准人每日摄入能量2200-2300千卡,其中,谷类食物供能比不低于50%,脂肪供能比不高于30%;人均每日蛋白质摄入量75-80克,其中,优质蛋白质比例占45%以上;维生素和矿物质等微量营养素摄入量基本达到居民健康需求。

4.营养性疾病控制目标。基本消除营养不良现象,控制营养性疾病增长。到2020年,全省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全人群贫血率控制在10%以下,其中,孕产妇贫血率控制在17%以下,老年人贫血率控制在15%以下,5岁以下儿童贫血率控制在12%以下;居民超重、肥胖和血脂异常率的增长速度明显下降。

(二)重点发展优质食用农产品。

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提升“米袋子”和“菜篮子”产品质量。稳定发展水稻、油菜、小麦、玉米、马铃薯和红薯生产。扎实推进孝感香稻生产,完成60万亩基地、年产40万吨、年产值50亿元的香稻产业园。因地制宜发展城郊蔬菜、露地越冬蔬菜、水生蔬菜、食用菌、木本油、富硒农产品等特色产品生产。稳步发展以梨、桃、枣为主的优势水果。重点发展生猪、禽蛋、肉鸡三大优势产业和水禽、草食畜牧业两大特色产业。突出发展中华绒螯蟹、克氏原螯虾、鳝鱼、泥鳅等优势水产品,提高鳜、乌鳢、鲈、黄颡鱼、鲶类、鲌类、斑点叉尾鮰、鲟类、龟鳖类等特色品种的知名度。

(三)明确四类重点发展区域。

一是采取扶持与开发相结合的方式,提高贫困地区居民的食物消费水平,实现贫困人口食物与营养的基本保障和逐步改善。二是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增加农民收入,积极开拓农村食物市场,方便农村地区居民购买食物。三是加强对流动人群集中及新型城镇化地区居民膳食指导,改善外来务工人员的饮食条件,倡导文明生活方式和合理膳食模式,控制高能量、高脂肪、高盐饮食,降低营养性疾病发病率。四是加快推进农产品主产区现代化农业建设,提升大宗农产品的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种养、产业化经营水平,保障我市主要农产品的供给能力。

(四)做好三类重点人群服务工作。

一是加强孕产妇与婴幼儿的健康和营养知识教育,提倡科学、合理的膳食结构和习惯,增强育儿指导,改善儿童婴幼儿营养状况;大力倡导母乳喂养,重视农村地区6个月龄至24个月龄婴幼儿的辅食喂养与营养补充。二是普及儿童青少年的健康知识,着力降低农村儿童青少年生长迟缓、缺铁性贫血的发生率,做好农村留守儿童营养保障工作;不断增强少年儿童的健康知识,帮助其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强化营养干预,加大果蛋奶供应,保障食物与营养需求。三是开展老年人营养监测与膳食引导,科学指导老年人补充营养、合理饮食,重点关注高龄、空巢、独居、失能等特殊困难老人的饮食、营养状况,提高老年人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

三、加强宣传教育,落实工作措施

(一)全面普及膳食营养和健康知识。加强对全市居民食物与营养的指导,提高全民营养意识,提倡健康生活方式,树立科学饮食理念。重视和做好“营养周”、“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活动。开展食物与营养知识进村(社区)入户活动,加强营养和健康教育。推广适宜不同人群特点的膳食指南,定期在商场、超市、车站、机场等人流集中地发放。发挥主要媒体对食物与营养知识进行公益宣传的主渠道作用,增强营养知识传播的科学性。

(二)加强食物生产与供给。强化各级政府的食物安全责任,进一步明确各级机构的监管职能,落实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责任。加强对食品生产、加工、流通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严厉打击危害食品安全的行为。加大对食用农产品生产的支持力度,提高农民发展生产的积极性。加大对食物加工、流通领域的扶持力度,鼓励主产区发展食物加工业,支持大中城市食品加工配送中心建设,发展共同配送、统一配送。创新农产品加工方式,推动农产品加工从粗加工向精加工、从单一品种向多品种、从简单产品向深加工产品转化。加强农业生态环境保护,有效治理面源污染。

(三)加大营养监测与干预。开展全市居民营养与健康监测,进行食物消费量调查,定期发布全市居民食物消费与营养健康状况报告,引导居民改善食物与营养状况。加大营养强化食品的推广力度,鼓励企业生产营养强化食品。加大财政投入,改善老少边穷地区的中小学校和幼儿园就餐环境。

(四)推进食物与营养法制化管理。针对食物与营养的突出问题,依法规范食物生产经营活动,开展专项治理整顿,营造安全、诚信、公平的市场环境。创新食物与营养执法监督,提高行政监管效能。建立更加严密高效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强化执法监督管理,坚决打击食品安全领域违法犯罪行为。构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沟通平台,提高食品安全监管效能。弘扬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形成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良好社会风尚。

(五)建立健全投入、引导机制。按照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地发挥政府作用的原则,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引导带动社会资本投入,支持现代农业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农产品加工与营养科技创新。加大对食物与营养事业发展的投入,加强食物流通、餐饮服务等基础设施建设。针对食物、营养和健康领域的重大需求,加强对食物与营养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研究。加强对新食物资源开发和食物安全风险分析技术的研究,在科技创新中提高食物安全水平。加强食品安全预警技术研究,加强食品安全风险监测与评估体系建设,促进食品安全信息监测预警系统建设。

四、加强组织领导,建立长效机制 

建立由市农业局、市卫计委牵头,市发改委、经信委、农办、教育局、科技局、财政局、城建委、林业局、商务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畜牧兽医局、水产局、粮食局、供销社、老龄办等部门参加的工作协调机制,定期对食物与营养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和协商,及时向市政府汇报,提供决策咨询意见,确保本实施意见得到落实。坚持把食物与营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加快食物管理体制改革,加强生产、加工、流通、质检等各相关环节的统一管理,保障我市食物生产与消费协调发展,逐步建立起我市现代食物发展管理体系。各县(市、区)政府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食物与营养发展实施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孝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