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了!@网友,您举报的交通违法行为已查处!

03-19 17:41  

3月16日,有网友向孝感交警反映一小轿车在黄香路与孝天路交汇处不按车道行驶,并提供了相关的视频。

接到网友举报后,孝感交警直属一大队民警立即对该车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核查,经过核实鄂KDE***车辆在经过孝汉大道与黄香路交汇处时占用右转车道直行通过该路口,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交通违法行为属实。民警立即联系车主周某某前来接受处理,周某某在孝汉大道与黄香路交叉口实施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违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款第一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湖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六十八条第十项,决定处以罚款50元。

周某某也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表示今后一定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安全文明行车。

交警提醒

为图方便、抱着侥幸心理无视交通规则不按规定车道驾驶,不仅使原本的正常通行受到干扰,容易发生拥堵,而且非常容易发生擦剐等交通事故发生。

(来源:孝感广播  编辑:汤静)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