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民政局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坚持落实全面从严治党

07-21 19:40  

近日,市民政局把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工作任务,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抓早抓实,坚持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党在市直民政系统落地生根。

抓学习,领会“新信号”。7月21日,市直民政系统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议,专题学习《条例》和王岐山同志署名文章《用担当的行动诠释对党和人民的忠诚》,利用投影仪演示一图读懂《条例》有关内容,由局监察室主任对《条例》13条内容逐条逐句进行解读,深刻领会《条例》对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党提出的“新信号”。同时,下发学习通知,要求民政系统党员干部通过集中学、辅导学、党小组座谈交流、撰写心得体会文章等形式,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确保将《条例》精神真正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抓惩处,构建“新常态”。市民政局秉承“严是爱、宽是害,严格是给干部最大的福利”的理念,坚持挺纪在前,全面运用“四种形态”。坚持每月一次纪律作风明察暗访,每季度开展一次履职尽责督查,半年开展一次财务巡查,一年开展一次财务内审。2016年,在市直民政系统2次开展落实“两个责任”谈心谈话160余人次,局领导带队2次开展民政重点工作督查,发现问题62个,抓住典型问题,勇于曝光问责,充分发挥“问责一例、警醒一片”的作用,使有责必担、失责必追、问责必严在全市民政系统成为新常态。

抓执行,树立“新形象”。今年以来,市直民政系统各支部实现了纪检委员全覆盖,局属各事业单位都配备了党风廉政建设联络员。印发了《市民政局关于严明纪律廉洁过节的通知》、《市民政局关于严明防汛救灾工作纪律的通知》,制定了《市直民政系统重要时间节点整治“四风”工作安排》、《全市民政系统违规违纪处理情况报告制度》,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着力推进“五个民政”建设,努力打造民政为民“新形象”。(局监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