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中院与市工商联建立沟通联系机制 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04-14 10:59  

近日,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市工商联共同制定发布《关于建立健全人民法院与工商联沟通联系机制的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更好地服务民营经济发展。

《实施办法》围绕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建立完善联席会议、日常联络协作、信息共享、民主监督、投诉诉求转送、诉调对接、联合调研、司法建议落实情况回访、强化司法保障、民营企业司法重整、联合普法宣传培训等11项沟通联系机制。

《实施办法》明确,市中院和市工商联加强沟通联系,建立和完善协作配合机制,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作用和工商联密切联系民营企业的桥梁纽带作用,共同打击违法、维护秩序、确立规则、稳定预期,公正高效处理涉企纠纷,切实维护企业、企业家合法权益。努力引导民营企业、企业家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诚信合规经营,切实防范法律风险。不断优化经济发展以及市场主体健康发展的宏观、中观、微观环境,优化与“提高合同执行效率”“提升办理破产质效”相关的诉讼服务和程序保障,确保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产权保护、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决策部署在司法领域全面落实到位,为孝感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近年来,市中院严格执行《关于案件办理信访稳定风险评估、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的实施办法(试行)》,对所有涉企案件实行“一案一评估一报告表”,大力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落实“一企一法官”等制度,根据企业需求提供司法服务。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深化“执行合同”工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关于深化“办理破产”工作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实施方案》《进一步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实施细则》等系列文件,加大破产案件清结力度,深入推进“执转破”工作,加强执行程序与破产程序的有效衔接,助推“僵尸企业”清出市场。


(来源:孝感日报 编辑:陆梦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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