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子警察抓拍不系安全带违法行为的通告
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保障机动车驾乘人员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大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决定启用4处监测安全带设备,其中监测包括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60110)、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30190)。将于 2021年5月20日0时起对该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具体点位如下:
1、G346国道河口西大桥处
2、将军大道新公安局卡口
3、S243省道福利院卡口
4、S304省道七里冲卡口
望广大机动车驾乘人员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安全文明出行。
大悟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2021年5月14日
(来源:大悟融媒体中心 编辑:陆梦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