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起,乱停车的人要注意了

07-16 09:09  

7月15日起,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联合市城管委,对城区各主次干道的非机动车道和人行道、公园、广场、住宅小区外、机关办公楼外等区域车辆乱停乱放现象进行常态化整治,实行机动车入位管理,加强孝感城区市容市貌环境整治,规范城区道路交通停车秩序,助力孝感 “五城同创”创建。

据介绍,本次车辆乱停乱放常态化整治时间为长期,按照要求,严禁在未设置停车泊位的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停放机动车和非机动车辆。机动车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划定区域停车时,车身不得超出泊位线,并按施划箭头有序停放车辆;严禁占用人行道从事机动车和非机动车的销售、洗车、维修、配件销 售 以 及 其 他 经 营 性 和 非 经 营 性 占道行为;不听劝阻的,将占道车辆拖移现场;严禁擅自占用道路和其他公共区域私设停车泊位,或擅自拆除、移动、损毁和涂改道路停车设施、设备、泊位标识等;严禁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停车;严禁违法占用专用车位,不得以小型机动车占用大型机动车停车位。

据了解,本次整治行动中,对未悬挂或遮挡牌照车辆以及不按规定停放的机动车辆,相关部门对机动车所有人或者驾驶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或将违法的机动车拖移,并通过电视台、曝光台、微信公众号、报纸、网络等媒体定时予以曝光,公职人员违停车辆信息将抄送用人单位。以设置地桩地锁、摆放障碍物等方式占用公共停车泊位的,责成行为人改正;拒不改正的,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摩托车、非机动车不得在非机动车道停放,应当停放在人行道非机动车停车泊位上,并按照“集中停放、摆放有序、车头朝路、首齐尾正”的原则停放。

记者从市交管局直属一大队获悉,违反机动车停放、临时停放有关规定的,对违法停放机动车驾驶人予以口头或书面警告,责令立即驶离;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由市城市管理执法委员会、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依法处理。本次整治行动欢迎社会各界和全体市民进行监督,积极举报违反上述通告内容的行为。举报电话 0712-2086867,也可拨打本报热线电话,本报将第一时间进行曝光。

(来源:孝感晚报      实习编辑:郑思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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