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日报讯 记者董晓芳 特约记者宋桂舟 通讯员刘冲 7月15日,我市召开2021年度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记者获悉,今年以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在我市全面落实,取得了阶段性成效。截至目前,全市共清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措施204份,通过公平竞争审查,废止31份,修改15份。
实施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是优化营商环境、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2019年9月23日,我市召开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联席会议,明确建立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联席会议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25个部门和单位组成。公平竞争审查工作的对象为:行政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的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其他政策措施。
今年4月份,市联席办印发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对照制度落实情况5个方面11项具体内容,开展全方位的自查。对各地各部门自查报告及辅证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并对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推动审查制度落实落地。同时,市联席办结合第三方专业机构评估建议,先后向部分部门和地方发送行政建议函,相关部门积极配合,及时修订或废止涉嫌排除、限制竞争的条款,整改到位。
据了解,近年来,各成员单位审查的文件多以规范性文件为主。下一步,各单位公平竞争审查的重点对象范围还应包括:不属于规范性文件但将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其他政策措施以及“一事一议”形式的具体政策做法。如:各单位政府采购事项发布的招标公告,规范市场主体(监管对象)经营行为的各类通知、通告,召集市场主体开会形成的会议纪要等。
另外,各单位还将探索建立第三方审查评估机制。对社会公共利益影响重大的、社会舆论普遍关注的、存在较大争议、部门意见难以协调一致的、被多个单位或个人反映或者举报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政策措施,要引入具有资质的高等院校、律师事务所、专业咨询机构等进行审查或组织第三方评估。既要运用好第三方评估的成果,又不以第三方评估代替自我评估,推进审查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