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挥军地协作机制 办好涉军案件 汉川一案例入选最高检典型案例

08-03 09:00  

“八一”前夕,最高检发布7件全国检察机关依法惩治侵犯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危害国防利益犯罪典型案例。汉川市人民检察院办理的张某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案入选。

该案被告人张某系个体经营者。2018年2月至2019年12月,张某在未取得武装部队制式服装销售许可的情况下,通过各类渠道大量采购仿制武装部队制式服装,并在淘宝网上向社会公众销售。经查,张某共计售出07式迷彩大衣、07式迷彩作训服等仿制军服400余件(套),获利3万余元。2019年12月2日,公安机关在张某租赁处现场查扣各类迷彩作训服、迷彩大衣、迷彩帽等2000余件(套),各类部队肩章、领章、胸标等400余件(副)。经鉴定,上述扣押物均属于现行军服仿制品和仿制军服标志服饰。

为准确查明犯罪事实,承办检察官及时制定退回补充侦查提纲,就涉案物品来源、去向、交易金额、扣押程序、鉴定意见等提出15条补充侦查意见,引导侦查机关及时搜集完善相关证据材料,为后期准确认定犯罪奠定坚实基础。

该院依托军地协作机制,协调部队相关部门对该案关键证据出具鉴定意见,依法认定涉案物品属于现行军服仿制品和仿制军服标志服饰,解决了本案定性中的最大争议问题。

庭审中,该院还结合张某犯罪性质、数额、情节,以及张某自愿签署了认罪认罚具结书,提出了确定刑期量刑建议。最终,汉川市法院采纳检察院确定量刑意见,以张某犯非法买卖武装部队制式服装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万元。

(来源:孝感日报      实习编辑:郑思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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