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联、法院协调联动,为民企纾困解难

08-10 17:40  

民企在诉讼中遭遇经营困境,工商联、法院协调联动,一个举措帮助企业重回正轨。

7月27日,武汉市黄陂区一家企业向区民营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提交诉求,称该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被查封,向法院提交置换保全财产申请时,保全申请人不理解,造成该公司生产经营陷入严重困难。

该中心详细调查了解情况后,第一时间与黄陂区人民法院联系并进行转办。该院高度重视,认真听取建议,秉承“有利经营原则”,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三条“被保全人有多项财产可供保全的,在能够实现保全目的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选择对其生产经营活动影响较小的财产进行保全”的规定,有效审查保全财产的性质、类别,多举并措开展协调工作。该案件承办法官多次与保全申请人进行释法明理工作,最后在保全申请人同意置换保全财产后,作出变更保全的民事裁定书。

目前,该公司已恢复正常运转,企业对诉求办理表示非常满意。

当地一些企业家说,民营企业投诉服务中心是一座连心桥,工商联和有关部门积极协调配合,服务企业,真正体现了“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

(来源:湖北日报 实习编辑:赵吴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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