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意
物业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六大行为
将被重点整治!
日前,市住建局、发改委、公安局、民政局、市场监管局五部门联合发文,严肃查处物业管理领域侵害群众利益的六大典型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提高物业管理制度化、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持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来源:网络)
此次重点整治的六大行为分别为:
1、以业主拖欠物业服务费、不配合管理为由,中断或以限时限量等方式变相中断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损害业主合法权益;
2、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通过转供电加价,违规收取不合理费用等;
3、泄露业主信息,与业委会共同侵害业主合法权益,对业主进行骚扰、恐吓、打击报复、实施暴力行为等;
4、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
5、未按规定进行企业、服务合同、服务区域等备案;
6、未在小区显著位置和经营场所公示项目负责人、物业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投诉电话、有偿服务项目、特种设备维保单位及联系方式等侵犯业主知情权等。
(来源:网络)
据介绍
整治工作自9月2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
分自查自纠、整改落实、检查督办
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将采取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适时开展督查,重点抽查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且整改不力的、群众投诉举报多、业主、社区等反映强烈的项目和企业。发现问题将在全市范围内通报,性质恶劣的,将作为典型案例上报省厅,形成有力震慑。
(来源:市住建局 编辑:沈怡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