罂粟是一种美丽的植物
花朵五彩缤纷
但因其成熟后的果实可被加工成
鸦片、吗啡、海洛因
是毒品的原材料
因此罂粟花也被称为“罪恶之花”
我国相关法律对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罂粟的行为明令禁止,并依法予以惩处。近日,湖北省应城市公安局禁毒部门扎实开展“找堵防”专项行动,重点针对每年4至6月罂粟开花、结果的重要时间节点,在辖区开展 “禁种铲毒”宣传,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4月18日,三合镇派出所民警在工作中发现,该辖区某村一处隐蔽的菜园内种植有疑似毒品原植物罂粟。禁毒大队对此信息高度重视,立即赶至现场,经观察该菜园内有一片植株,茎高60——110厘米,花梗直立不分枝、光滑无毛,大部分植株上已结出球形果实,少部分盛开的花朵呈紫色,大型而艳丽。禁毒民警根据植株的外观特征,初步判定该片植株为毒品罂粟。
随后,禁毒民警联合三合镇派出所在该村村干部的见证下,依法将该片植株强制铲除,经清点,共计有560株。
铲毒务尽,民警又对该村进行地毯式巡查,在另一处菜地内再次发现一片隐蔽种植的疑似毒品原植物罂粟,民警依法予以强制铲除,经清点,共计有908株。
之后,民警将铲除的可疑植株抽样送检。4月24日,经中国科学院武汉植物园鉴定,确认铲除的1468株植株均为毒品原植物罂粟。
目前,应城警方已依法对两起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案件立案侦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警方提示,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给予以下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少量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有前款第一项行为,在成熟前自行铲除的,不予处罚。
《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
(来源:应城公安 编辑:彭丽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