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市食药生产经营者都将纳入信用体系管理范围
7月1日,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该局自6月28日起颁布并施行《孝感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红黑名单”管理暂行规定》,旨在加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推进诚信体系建设,督促食药生产经营主体全面履行安全责任。
据悉,该规定将诚实守信的食品药品生产经营者以及相关主管人员列入诚信“红名单”;将严重违反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生产经营者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等有关信息,列入“黑名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
该局还将建立诚信“红黑名单”数据库,实现信息共享。食品药品安全“红名单”公布的期限为一年。公布期限内,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的,撤销其红榜资格;无违法违规行为的,公布期限届满信息转入年度数据库。“黑名单”公布的期限与其被采取行为限制措施的期限一致。法律、行政法规未规定行为限制措施期限的,公布期限为2年。公布期限届满信息转入年度数据库。